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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咸宁房管局办站拉广告官方称将迅速纠正r0ceqd41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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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咸宁房管局办站拉广告


    官方称将迅速纠正


曝“咸宁房管局办站拉广告”一事,昨日经由本报披露后,引起社会多方关注。昨日,咸宁市房管局回应,相关商业站负责人曾是其聘用人员,拉广告的公司系租用房管局办公室办公,并租用了房管局*务的链接。为避免其对公众产生误导,该局将迅速纠正相关问题。咸宁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,已关注到该事件,“一旦有确定结果,会第一时间通报”。


    房管局回应一:商业站租用*务址搞经营


    昨晚9时许,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致函本报,对友质疑“咸宁房管局办站拉广告”及本报报道,做进一步回应。来函说:“咸宁市广厦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刘剑锋,刘剑锋并不是咸宁市房产局的职工,该公司是按照正常的公司登记程序设立,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社会性质公司。只是租用了我局的办公室办公,租用了我局*务站的链接。咸宁市房产局从未下发过通知帮助该公司拉广告揽业务,通过行*权力去干扰市场正常的经营行为。针对咸宁市广厦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我局办公室办公,租用我局*务站链接的问题,我局将迅速予以纠正,避免对公众产生误导,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。”


    昨天,在咸宁市房管局采访时,几次追问该局与“咸宁房产信息”之间到底有没有合同或协议时,陈建平副局长均称只有口头约定。但稍后获得一份该局与“咸宁市广厦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”的租赁协议,2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协议月租金达2000元。租赁合同上,出租方甲方竟然盖着“咸宁市广厦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”的公章,承租方乙方盖的却是“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”公章。


    房管局回应二:刘剑锋原是我们这里的聘用人员


    昨日上午,咸宁市房管局副局长陈建平接受采访时表示,昨日楚天金报的报道,他看了几遍,“报道很客观”。陈建平希望全方位了解情况,他称,这件事涉及到当地商业站的行业竞争,“把我们局牵进去了”。


    陈建平副局长介绍,咸宁房产信息的牵头负责人刘剑锋,“原来是我们这里的聘用人员”,负责该局的计算机维护工作。聘期结束后,刘自己招了几个人,办起了商业站。


    陈建平称,该局与刘剑锋的公司有约定,他们给房管局*务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等,“咸宁房产信息”则利用*务的“端口”。陈表示,“咸宁房产信息”不属于*务,只是用了*务的址,因为“端口”是一个,“造成外界误会,(一看)好像是我们局里办的”。陈建平坦承:该局与“咸宁房产信息”约定后者可用*务址时,不知道是否违规,如果“规定不允许这样,那我们可以更正”。


    随后,该局分管人事的黄姓副局长来到陈建平办公室。黄副局长表示,刘剑锋不是该局聘的,而是咸宁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聘的。


    当事人刘剑锋:没搭官便车拉广告


    昨日,咸宁市房管局副局长陈建平在受访时透露,曝咸宁房管局办站拉广告一事的帖子,不仅仅出现在荆楚东湖社区论坛,还出现在百度贴吧咸宁吧等站。陈建平说,在此过程中,有友问过刘剑锋,作为正式员工,干嘛要下海办公司?刘曾在上回应说,“这是领导安排的”。就刘剑锋这一说法,陈建平称,他专门找了刘,问他到底是哪个领导安排的?并要刘在贴吧里作出澄清。


    昨日,刘剑锋在受访时介绍,他是2009年应聘到该市房产行业协会的,主要给房产局维护电脑。去年合同期满未再续约。他一再强调:他现在的身份是“咸宁房产信息”的负责人。他称,他的站跟房管局有合作协议,但站跟房管局没有“牵扯”。


    由于打开“


    ”这一址,既显示有“咸宁市房管局*务”,又显示有“咸宁房产信息”两个链接,刘剑锋否认他负责的“咸宁房产信息”搭了“咸宁市房管局*务”的便车,并称他的公司没有以此作过推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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